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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室抢劫爱情 #1,序章 流浪的美食家

2026-08-04 22:15 短篇章节 2360 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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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妈的,这鬼天气。
  冷风刮得我脸痛,这风混着雪花,打得我眼睛都快睁不开了。脚下的破靴子湿透了,每踩一步陷进这该死积雪里。
  光是钻进这片深山老林,体力就快耗干了,得尽快找个地方休息一下,维持我的健康生活。
  没想这有个死气沉沉的村子,一座座破屋子歪歪扭扭地杵在雪地里,窗户都黑洞洞的。如果钻出来个僵尸人我都不奇怪,不过我不吃。
  但那就危险了,我只能深一脚浅一脚地往村里摸,时不时警惕地回望来路。照这雪势,足以掩盖我部分行踪,但被发现是迟早的事。
  不管那群条子如何,我必须找个地方生火、取暖,然后睡个好觉。在还没有死掉之前,身体和精神的舒服才是首位。不然明天早上,我估计就得变成一具冻硬的尸体,便宜了山里的野狼,或者僵尸人。
  我本来打算随便撬间空屋算了,可一抬眼,山边有栋比别家齐整的屋子,甚至还亮着灯。
  独门独户,远离其他房屋,有灯火,有人气。
  完美。瞌睡来了有人送枕头。
  管他里面住的是什么,对我来说都只是口感上可能有差异。总之那是一个可以让我喘口气、恢复体力的好地方。
  至于里面的肉畜愿不愿意分享他们的巢穴?哈,我的手枪会跟他们好好“商量”的。
  我舔了舔干裂的嘴唇,压下身体因寒冷和兴奋而产生的细微颤抖,调整呼吸,右手从稍微比外面空气暖和那么一丢丢的衣兜里拿出来,紧紧握住手枪。
  随后快步走上去,敲响了门。
  笃。笃。笃。
  门开了。门后是个黑发男的,中等体型,威胁不大。长相普通,眼睛颜色略有不同,一只偏灰,另一只深些。
  嚯,手里还捏着把刀,真当我看不见。那眼神倒是比刀还刺,全是被逼到绝路的拼命。
  但我没兴趣深究,这世道谁还没点破事,我路过的地方到处都是这样的野狗。我只是需要一个能让我安稳睡觉的窝,他挡住了这个窝,还试图攻击我。
  所以,我没等他反应,抬手就对准他扣动了扳机。
  “砰!”
  闷响一声,子弹钻进了他的眉心,开出一个小洞。我装了消音器,所以声音不大。哈哈,也许有人听到也不会来吧?像这种边缘人不会有任何人在意的。
  他更是连哼都没哼一声,就直挺挺向后倒去,砸在地板上。
  搞定,他现在很乐意把他的巢穴,甚至一切都分享给我。
  我侧身挤进去,给他稍微挪了挪位,就反手把门关上。
  门一关,外面的风雪声立刻被隔绝了大半。屋子里挺暖和,有个老式的柴火炉烧得正旺,这感觉不错,比外面那鬼天气强多了。
  他也是个会享受的,还知道点火,看来智商不低。
  我拽着他的脚踝给拖进浴室,拖行的时候,目光扫过屋子,然后就发现了点小惊喜。
  墙上贴了好几张我不同版本的通缉令,画板上贴着我的肖像画,颜料都没干,显然刚画完没多久。
  旁边桌上放着好多画,而画的主角……他妈的,全是我,看来很专一?
  有的画里,我穿着通缉令上常穿的黑色大衣,靠在巷子口,有的只是特写,一只独眼,或者戴着皮手套的手握着沾血的匕首。
  地上还散落着几张画纸?我弯腰捡起来几张,哟,尺度有点大。
  这是更加私人的草图,还是我。被绳子以一种复杂又色情的方式捆绑着,衣服要脱不脱的,半露出我完美的肌肉……充满了性暗示,画得又出奇克制,重点全在绳索陷入皮肤的紧绷感,还有我作为主宰者的居高临下的眼神。
  虽然我不喜欢被绑着,但我还算满意。
  哦。
  所以,这是个什么情况?一个深深崇拜着我的小粉丝,成功像供奉神明那般召唤了我。
  “操!”我低声骂了一句,瞪了瞪地板上的尸体,看着他失去神采的眼睛,有点小遗憾,“杀早了。”
  倒不是说我会有多少愧疚或者手下留情。粉丝的肉也是肉,好奇归好奇,该吃还得吃。
  我只是遗憾没多问两句,说不定能听听他嘴里能说出什么有趣的奉承话,现在好了,只剩个跟他的画一样脑洞大开的死人了。
  有了好奇心,我这才仔细看他。他长得不倒胃口,脸型端正,皮肤干净,没有蛀牙。
  掀开衣物看了看——他的身上有一些明显的勒痕。看起来比较新,不是挣扎捆绑造成的,那痕迹很规则,像是自己绑上去的。
  “玩得还挺花。”
  城里有些富人就喜欢这种调调,没想到这穷乡僻壤也有。
  当然,我没什么像他这样的变态爱好,对着食物更是硬不起来。
  没有人会喜欢朝乖乖待着的食物拳打脚踢,亦或者奸淫。至少我不喜欢。我是个有原则的人。
  我只是检查一下,看看我的崇拜者会不会有什么特别之处,比如小腿是否肌肉发达?显然没有,他看上去不怎么爱运动。
  值得夸奖的是,他的手臂乃至各处没有针孔,没有奇怪的斑点,不是被毒品、滥交掏空了身体的垃圾食材。
  除了一点无伤大雅的自缚癖好,他的生活作风堪称优良。是了,一个好的野食不比养殖场的差。
  照这温度,放一夜也不会坏,但我很欣赏他,他值得更舒服地待在适合他的位置。
  “还得收拾你,我的麻烦。”
  只是奔波好几天了,我也累,就有点不耐烦地训了一句。虽然是我把他搞成这样的,但在杀掉他之前,身体是他自己的,总该有点自觉吧?
  把错误全部推给食物的行为没有担当,但这和吵架更像,或者说没区别。
  吵架就是双方的责任。他也有责任。
  我笑了笑,把背包甩下来,从里面掏出我的家伙事:厚实的塑料布,几把磨得锃亮的刀,还有一把小锯子。
  嘿,我一向很爱惜这些吃饭的家伙。
  我把他拖到浴室瓷砖上,铺开塑料布,扒光了衣服就开始干活。放血,肢解,流程我很熟悉,闭着眼睛都能干,无聊的时候我就外放我的音乐,欣赏我的艺术。
  刀刃划开皮肤和肌肉的手感令我陶醉,而锯骨头时让人牙酸的声音,被我高雅的古典音乐覆盖。这些都给我奇异的平静感,让我差点就这样睡着。
  谁还不懂浴室里洗澡时唱歌的惬意,我就这感觉。
  唔……他的内脏气味不咋地,或者说所有肉畜都这样,但是吧,他居然少了一颗肾。
  很缺钱吗?那这一屋子东西是哪来的,卖肾钱用来隐居?年纪轻轻的,为何要在大山里待着,惹了麻烦?
  算了不重要,大部分内脏我是不吃的,除非特别饿或者那家伙特别健康,通常我只取用我喜欢的部位。
  我割下他两侧大腿上最嫩的两条肉,又卸下了两条胳膊的上臂肉,想了想,又把胸大肌和臀肉也切了下来,这些部位的肉质通常最好。
  剩下的部分,连同内脏和骨头,我都依次打包好,准备之后再吃一部分,剩下的喂野兽。我当然喜欢投喂野生动物,只要不是用我自己。
  处理得差不多了,我就决定休息会儿,顺便看看这个小屋的环境条件如何。
  厨房收拾得挺干净,有基础调料,乱中有序,看得出来是会过日子的。这让我感到一阵骄傲,不愧是我的崇拜者!
  我打开冰箱想找找其他的调味料,却看到里面整整齐齐码着的瓶装牛奶,至少有十来瓶。还有半瓶喝剩的,就放在门架上。
  牛奶?这玩意儿对我来说像是某种执念,睡前只要有条件必须来一杯,可以长得更高更强壮。我以前听莉莉安说的。
  但我收回会过日子的评价,胆敢剩半瓶珍贵的牛奶,这不浪费吗?
  我拿出那半瓶剩下的,对着瓶口闻了闻,没坏,就仰头几口就灌了下去,冰凉顺滑,感觉不赖。
  喝完牛奶,我更有心情仔细打量这个屋子了。客厅角落的箱子里放着一些绳索和锁扣,不知道是用作什么的。
  拧开杂物间的门,里面堆着的东西让我惊讶。本以为就是些落了灰的垃圾,结果一打开灯就看到里面有大量的食物。罐头、压缩饼干、米面,还有真空包装的肉干……省着点吃,够一个人撑三四个月了。
  一个有着艺术天赋、喜欢自缚、储存了大量物资、还他妈是我粉丝的单眼瞎怪人。
  我越来越觉得这家伙有点意思了。他为什么一个人住在这荒郊野岭?准备这些是想干嘛?
  可惜答案顺着那个被我开的洞流干了,他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块块不会说话的肉。
  不过,他的肉或许能告诉我点什么?
  说起来,处理了这么久,稍微活动开了,胃里那点饱腹感自然没了。
  我决定今晚就烹饪他的一部分。
  于是我从他厨房里找出平底锅和菜籽油,又翻出些黑胡椒和盐,随后我挑中了他的一条大腿和部分里脊肉。
  烹饪的过程很重要,这是一种仪式,是对食材的尊重,也是对我自己品味的坚持。
  我把肉仔细清洗干净,大腿肉切成厚片腌制一下,里脊肉则切成薄片,准备快速烹饪。
  油热后,我把大腿肉片放进去,中火慢煎,油脂接触到热锅,发出诱人的“滋滋”声,肉香瞬间弥漫开来,我优雅地肉片翻面,直到表面煎出完美的焦黄色。
  煎肉的同时,我用另一个锅烧了点水,撒点盐,煮了一下从冰箱里拿出来的西兰花,毕竟肉和蔬菜搭配着一起吃比较健康。
  而我喜欢健康。追杀我的某个帽子叔叔抽烟抽出肺癌,现在命不久矣。因为我超棒的作息和生活习惯,我只是通过取悦自己的艺术,就熬死一个。
  这是件值得骄傲的事,对吧?
  哦对了,里脊肉我用了另一种做法。先是在热锅融化一小块黄油,加入一点拍碎的大蒜煸香,然后倒入肉片快速滑炒,最后淋上一点找到的酱油提鲜,这么做的话,嫩得不可思议。
  接着就是分别装盘,倒入煮熟的西兰花做点缀。我坐在了餐桌旁,慢慢地、仔细地吃完了这顿深夜加餐。
  大腿肉外层焦香,内部却还保持着粉嫩的色泽和充沛的肉汁,嚼劲适中,味道浓郁,不错。而里脊肉极其嫩滑,带着黄油的奶香和大蒜的香气,酱油的点缀恰到好处,非常美味。
  至于西兰花,他很健康,仅此而已。
  不得不说,这家伙的肉质是我近期吃过最好的,细腻,干净,带着一种莫名的甜味。
  至少比电器店老板的肉好吃多了,那家伙嫖多了体虚,肉吃起来有点发酸。我呸,想想就恶心的变质肉,勉强没过期的垃圾食品。
  吃饱喝足,倦意排山倒海般袭来。我把他剩下的肉用保鲜膜包好,放进冰箱——和牛奶放在一起。
  今晚由你们的前主子陪你们睡觉,就当是告别了。他现在和你们一样是食物,明白了吗,牛奶们?要好好相处啊。
  我在心里打着趣,走进卧室,才终于感觉到了脚上的不适。我甩掉那该死的靴子,随意脱掉衣服躺倒在床上,拉过被子盖好。
  被子有点薄,床垫有点硬,但还能接受。
  就是……真他妈冷。特别是我的脚。
  这卧室和温暖的客厅像是两个世界。没有炉子,也没有暖气片,窗户缝里嗖嗖地灌着冷风,我裹紧了被子还是觉得寒气在往骨头里钻。
  真是让人害怕。得风湿了怎么办?
  “这变态平时怎么睡的?”我忍不住嘟囔着,“难道他喜欢睡在冰窖里自我折磨?”
  想想他这满屋子的古怪气息,说不定真有可能,或者他平时就缩在主屋炉子边打地铺?他怎么不考虑考虑,帮助他解脱的恩人,也就是我,在卧室里过夜会很冷?
  算了,勉强就这么睡吧,比没有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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